一、設立(變更經營類別、范圍、地址,以及企業分立、合并的、與設立許可相同): (一)、危險貨運企業。 1、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3、企業章程文本; 4、現有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復印件,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擬購置運輸車輛(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使記錄儀或定位系統情況)的承諾書; 5、已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和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駕駛員的駕駛證要與所駕駛的車輛相適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等); 7、工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合法有效的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和產權證明復印件,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9、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和承運危險品的處理措施。 (二)非經營性危險貨運企業: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 2、下列形式之一的單位基本情況證明; (1)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2)能證明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性質或者業務范圍的有關材料; 3、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材料; 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托書;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 6、聘用或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7、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8、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二、變更: 1、填寫《浙江省道路運輸行政許可事項變更登記表》;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變更地址的,提供新址有效的場地產權證明或場地租賃協議和平面布置圖等相應的材料;變更名稱的,提供工商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準通知書;變更法人代表、經濟性質、經營方式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委托書、法人、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三、終止: 1、《浙江省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簡易事項辦理表》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股東會決議或上級單位批示 4、委托書、法人、經辦人身份證明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